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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印象中是好几年前买的,晾在家里书架上好久了。可能看到书太厚了,或者看到里面有太多老外名称对我来说有点难以辨别,或者是鲁迅所说的"书非借不读也",反正一直都没能认真拿起这本书来好好看看。也许是经过的酝酿期已经足够,最近终于花了两个多星期的业余时间略读了一下这本书,作者是沃尔特·艾萨克森。据书中作者介绍,此书是乔布斯夫妇主动请作者写的,而且写的过程得到了乔布斯夫人的很多热情帮助,当然也少不了乔布斯本人难得的慷慨给予的不少采访机会。所以我觉得,这意味着这个版本的乔布斯传应该是获得乔布斯本人所认可的,也就是得到官方人可,还真不妨一读。

马库拉是苹果公司最初的创始三杰之一,而且当时他在三人中是最有商业经验、最有商业成就的人,他传授给乔布斯不少市场和销售方面的经验:

他强调说,你永远不该怀着赚钱的目的去创办一家公司。你的目标应该是做出让你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创办一家生命力很强的公司。

马库拉当初定义的苹果营销哲学,我觉得确实是产品公司应该好好思考并执行的原则:

第一点是共鸣(empathy),就是紧密结合顾客的感受。"我们要比其他任何公司都更好的理解使用者的需求"。

第二点是专注(focus),"为了做好我们决定做的事情,我们必须拒绝所有不重要的机会。"

第三点也是同样重要的一点原则,有一个让人困惑的名字,灌输(impute)。这设计人们是如何根据一家公司或一个产品传达的信号,来形成对他的判断。"人们确实会以貌取物,"他写道,"我们也许有最好的产品、最高的质量、最实用的软件等等,如果我们用一种潦草马虎的方式来展示,顾客就会认为我们的产品也是潦草马虎的;而如果我们以创新的、专业的方式展示产品,那么优质的形象也就被灌输到顾客的思想中了。"

有一句格言,被普遍认为出资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也被认为是乔布斯设计理念的决定性准则:

至繁归于至简

这个设计理念原则至今在苹果的产品中出处体现出来。

苹果公司对施乐PARC的技术盗窃(苹果公司凭借这项技术做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款市场量产的有图形界面和位图显示的个人电脑),据说"有时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乔布斯会承认这点,而且是偶尔骄傲地承认:

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苹果公司的非同凡想广告词: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远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我们身边会有这样的人,或者说我们大多数人偶尔都有这样非同凡想的行为,但只是偶尔,所以大多数人都还是难以改变世界,真正可能改变世界的是始终有这样思想行为的人。

乔布斯12岁在惠普公司做暑期兼职时就已经领会到一家公司对催生创新的重要性:

一家啊妥善经营的公司能够大量催生创新,远胜于任何一个有创造性的个人。

他说:

当我有机会回到苹果时我注意到,如果没有这家公司我就毫无价值,因此我决定留下来重新建设它。

所以今天苹果公司和乔布斯所获取的成就,是他们两者相互相成的。

乔布斯的一个过人之处就是知道怎样做到专注:

"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他说,"对公司来说是这样,对产品来说也是这样。"

iPod当年风靡世界,为苹果公司当时带来了巨大的收益。2006年11月,眼馋又不服气的微软终于对iPod宣战,推出了Zune播放器,经过两年之后,市场份额还不到5% 。对此乔布斯直截了当的指出了原因,也就是他认为的动机的重要性:

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而当年的数码巨头索尼,拥有着前卫便捷的随身听产品,拥有很棒的唱片公司,还有多年制造精致的消费者电子产品的经验。但是在与苹果的iPod竞争当中却失败了,原因在于索尼自己:

旗下有多个分支,每个分支都有自己的"底线"。在这样的公司里,如果让多个分支为了共同目标而协同运作,通常是很难实现的。

乔布斯没有把苹果公司分隔成多个自主的分支,他紧密的控制着他所有的团队,并促使他们作为一个团结而灵活的整体一起工作,全公司只有一条"损益底线"。

我觉得苹果这样的公司架构,和我们国家政府组织的很多高尖专机构很像,虽然机构多、部门多,但是关键时刻都可以放下自己的小利益为大局着想,都可以很好的集中力量办大事。

乔布斯的一个重要的商业原则就是:

永远不要害怕内部相残。 他说:"与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

在书的最后一章,描写的也是乔布斯患癌晚期,乔布斯和作者交谈过程中留下了他的思想遗产,下面是摘录:

我的激情所在是打造一家可以传世的公司,这家公司里的人动力十足地创造伟大的产品。其他一切都是第二位的。当然,能赚钱很棒,因为那样你才能够制造伟大的产品。但是动力来自产品,而不是利润。斯卡利本末倒置,把赚钱当成了目标。这只是个微妙的差别,但其结果却会影响每一件事:你聘用谁,提拔谁,会议上讨论什么事情。

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

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落,我有我自己的理论。这样的公司干得很好,他们进行创新,成为或接近成为某个领域的垄断者,然后产品的质量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些公司开始重视优秀的销售人员,因为他们是改写收入数字的人,而不是产品的工程师和设计师。**因此销售人员最后成为公司的经营者。

当做销售的人经营公司时,做产品的人就不再那么重要,其中很多人就撤了。

这就是我们的规矩:你就得超级诚实。

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队前任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

至此,对于乔布斯这样在历史上留下了浓浓一笔的天才,得以略窥一二。 他性格鲜明,鲜明得超凡脱俗,我觉得是基于他遗产里所说的"超级诚实",不在乎任何人的感受、不在乎任何人说什么想什么,对于自己人,他觉得是什么就说什么,从来没有任何顾忌。 他有强烈的表达欲望,不管好坏,只要与他有关,他会主动表达出来,而且在他强大的控制欲底下,要求别人认同他的观点。

我觉得他和阿甘有一个很大的共同点,那就是执着和专注。 他们两者对自己当下所做的事情都非常的专注,而且都执着的专注下去,阿甘执着专注到看起来有点傻傻的,乔布斯执着专注到与他人格格不入。但都他们都同样有着一个丰富精彩的超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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